视界聚焦|2024娱乐法律师谈艺人商演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明星代言 浏览次数:
商演作为时间短收益高的一种活动是艺人常常参与的,但并不是每次商演都能够完美收场,遇到风险陷阱等问题时常会发生。当艺人因为演出、拍照、额外要求等各种原因与主办方发生摩擦,处理不当随时就会让自己身陷险境。那么艺人参加商演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法律风险呢?纠纷该如何解决。

艺人商演涉及的相关法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艺人演艺活动日益增多,大大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但因演出活动引起的纠纷不断发生和增多,因此需要法律规范。演出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由一方为他方演出文艺节目等,他方支付报酬的合演出人的主要义务是亲自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演出人应按合同约定亲自演出,不能由他人代替,这是演出合同所具有的人身属性所决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演出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47条、第49条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规定》将演出合同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以有利于人民法院对这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演出合同纠纷如果是发生了纠纷,法院也要结合合同的条款解决,哪一方违约,哪一方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如果是合同中没有写明的话,只能按照国家法规的规定来解决。除了诉讼以外,双方如果能够自己协商解决的话也是可以的。
明星商演被逼唱主办方是否违约?
之前某歌星商演被逼重唱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并对某歌星的遭遇感到愤愤不平。据悉,某歌星不愿意配合演唱主办方写的歌曲,活动结束后,主办方拦住某歌星的车,要求其重返舞台直到唱好为止。对于这一事件首先是关于主办方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根据网上曝光的某歌星的表演合同,合同条款中并没有演唱主办方歌曲的内容,对于合同之外的义务,某歌星有权拒绝履行。而在这次事件中,某歌星履行完合同义务之后被工作人员拦住并要求演唱主办方的歌曲,而某歌星同意了主办方的要求,可以视为双方就这个要求达成一致,这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契约精神,当然也不构成违约。某歌星演唱完毕上车准备离开时,被主办方带人强行拦截,逼迫某歌星强行留下重唱歌曲,这个行为侵犯了某歌星的人身自由权,团团围住某歌星让之重唱歌曲的行为也涉嫌侵犯某歌星的名誉权。对于这些行为,某歌星可以报警,也可以选择起诉主办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不过,主办方并不构成违约,主办方突然要求增加履行内容违反的是诚信,属于道德约束的问题,可以谴责但不能追究,限制人身自由和侮辱的行为可以追究侵权责任并请求赔偿。
艺人商演出现问题如何维权
随着现阶段粉丝经济逐渐成为娱乐产业的收益渠道,很多演出方还会将明星见面会包装为演唱会借此捞金,在利益的驱使下,也会出现主办方联合黄牛抬高票价,甚至拒绝打款、坑骗艺人等行为。明星在签订商演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后签订,建议找娱乐法律师把关。在遇到侵犯自身权益的问题时及时进行诉讼,甚至可以以集体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引起监管部门重视。另外,其实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义务方被要求增加义务的情况很常见,如果不是特别过分的要求,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义务方通常会作出一定的妥协。而如果履行额外义务确实会对义务人造成困扰或增加不合理的成本,义务人有权拒绝履行该额外义务,而另一方相对人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己方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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