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明星代言保健品!保健品宣传时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明星代言 浏览次数:
明星代言商品现在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了,明星代言商品可以赚取代言费,而商家选择让明星代言商品也是冲着明星的知名度去的,所以这样的商业合作司空见惯了,但是明星代言出现问题的事情也不少。
有的是因为商品质量存在问题,消费者因为明星而消费,因此消费者会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有的则是在宣传阶段触犯了广告法的规则,最后商家和明星都一并接受处罚。
上述这两种情况,相信大家也都看到过不少的新闻,这一次代言新闻的主人公就是演员潘粤明,根据官方资料显示,潘粤明在2021年的3月为一个保健食品代了言,还拍摄了相应的宣传视频和图片。
 
什么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从本质上讲,它是食品,属于食品的特定种类。保健食品与药品有着严格的区别。
其区别要点在于是否“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简单地说,其界限在于: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或者能产生疗效的,属于药品的范畴;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或者不产生疗效的,属于保健食品的范畴。
保健食品广告可以随意宣传功效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夸大保健食品对疾病的治疗功效,制造保健食品和药品的中间地带、模糊地带、灰色地带,以误导受众的知情和选择的主动权。
因此保健食品广告,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的规制,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制。 保健食品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另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也要按照其规定:直销企业更应该关注的广告问题。
 
相比于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几年前,国家工商总局就广告法8个配套部门规章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就着重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明确规范,并详细列举了“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17类被禁止使用的内容。
明确禁止的还有:保健食品广告中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特别强调,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不得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的表述内容还包括: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的;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的;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的。
所以不管企业想要做出什么效果的广告宣传,都要保证自己的行为是符合广告法的,不能存在误导、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行为,否则被查到时轻则被罚款,重则还有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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